关于征集2012年木材与木制品、节材代木标准计划项目的
2011-05-17 16: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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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2年木材与木制品、节材代木
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协会、院所、企业:
根据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木材节约发展中心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2年木材与木制品、节材代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节材代木标准体系,包括木材与木制品生产、流通、应用;木材综合利用;木材保护;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菱镁代木;钢模板代木;钢脚手架代木;竹制品代木;塑代木等方面标准。请相关协会、院所、 企业,认真研究调查本行业或本企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 “十二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及行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技术、重点项目的原则,提出本行业或本企业2012年标准计划项目。
二、2012年标准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需提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及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内容应基本完整,明确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编写要求。标准修订项目需明确提出修订的主要章节和条款。
三、时间要求
请于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寄送给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可登陆“中国木材保护网”(www.cwp.org.cn)下载附件表格,其中,经本单位盖章的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寄到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下列邮箱。
联系人:马守华 张少芳
联系电话:010-68391871/72 传真:010-68391872
电子邮箱:bzgfc@cw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邮编:100834
附件:点击下载
1. 推荐性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适用于国标和行标)
2. 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适用于国标和行标)
3. 木材节约代用2012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申报项目汇总表
4. 标准负责起草人登记表
5.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