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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第995/2010/EU号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将正式实施。该项法规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必须提交木材来源地、采伐国、树种、木材体积和原木供应商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不能提供合法性资料的木材及木制品将无法在欧盟市场销售。作为强制性法规,该法规构筑了新的壁垒,对中国出口欧盟家具或木制品极为不利。
福建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当地25家输欧木制品出口企业调查发现,尽管距该法规实施还有近8个月时间,但欧盟客户已提前要求25家企业提供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
为此,这些企业有的向经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林场采购原料,有的则申请通过FSC产销监管链认证。
在福建木制品原料供给企业中,目前仅有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将乐金森林业、顺昌县国有林场、建瓯福人等10多家国有林场、采育场和民营林业企业通过了FSC森林供应认证,认证面积达10多万公顷(150多万亩),约占福建商品用材林面积的1/3。在受调研的木制品出口企业中,目前尚未有企业持有FSC产销监管链认证证书。
福建某家木制品出口企业负责人反映,由于中国的森林认证刚刚起步,企业要想破解欧盟木制品新壁垒还存在三方面的困难:一是原材料运输成本将增加。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本地林场较少,欧盟客户提出要求后,异地购买原材料的成本将大大增加。二是认证费用将增加。企业想要通过FSC认证约需认证费用1万元人民币,而实施FSC森林认证之后,企业必须出资为其原料购买地的森林经营单位支付认证费用。三是进口原料成本将增加。经过认证的进口木材成本比普通进口木材高出10%左右。
为此当地一些木材企业采取多元化市场战略,开始了开拓他国市场之路。
莆田是中国唯一的木材海港进口口岸,年木材进口量占中国木材进口总量约六成。欧盟是福建莆田市木制品出口的主要市场。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7个月,该局共检验出口欧盟木制品311批、480.26万美元。预计今后一段时间福建输欧木制品必将因新法规受阻而减少,相对应福建木材进口量也将减少。有关人士认为任何贸易壁垒都是“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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