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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守林人”
2009-07-14 15:19:06 阅读 2150次 分享 0次

  素有华南虎乡之称的宜黄县,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和主要产材县之一,全县地域面积292万亩,林业用地2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3.5%,年产商品木材10万立方米、商品竹300多万根。在这个峰秀水美的山区县里,林业经济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2006年5月,陶英华离开了曾荣获许多省、市级先进荣誉的乐安县检察院,交流至宜黄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并被补选为宜黄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没变,可宜黄县检察院这个山区小院的现状,使她肩上的担子一下子重了不少。“院小人少,照样能为群众办实事。”陶英华对院里干警说。

  代表们的一番议论,引起了她的注意

  2007年1月,陶英华参加了宜黄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们的一番议论,引起了她的注意。“听说现在林业系统内部有些人的手不是很‘干净’,比如林木采伐指标,某些领导一级级下发给大家,大家分头转让卖钱,当做是一种福利。据说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有50到100立方米的采伐指标,每立方米最多可以卖到130元到140元钱。”

  陶英华当时记在心里。会后,她回到院里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侦查监督科将近年来受理的涉林批捕案件作个详细的统计分析。 

  很快,干警将统计结果分析出来:2005年共受理涉林批捕案件12件14人;2006年受理17件19人;2007年刚开始,就已受理了涉林批捕案件6件8人。

  细心的陶英华察觉出了数字背后的异样:这些案件全部都是盗伐、滥伐林木或者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没有一起是职务犯罪案件。

  “这就奇怪了。如果没有‘林耗子’们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是以权谋私的职务行为,涉林犯罪怎么会屡禁不止、如此猖獗?”陶英华分析,目前林木资源日益紧缺,木材在市场上的价格不断攀升、利润空间大,林业系统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握有实权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上也更加“走俏”,极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重点“公关”的对象。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受私情私利驱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林业监管职责,无疑就会助长盗伐滥伐等涉林犯罪高发的态势。

  办起案子来,就和她在乒乓球台上的球风一样 

  “林木资源是自然界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绿色财富,必须精心呵护,绝不能容许有人拿它博感情、谋私利。”陶英华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把深挖林业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一段时期的办案重点。

  逐渐地,那窝“潜伏”在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部门,靠山吃山、靠林啃林的“林耗子”们无处遁形,一一被宜黄县检察院的反腐护林“大网”网住。

  “陶检办起案子来,就和她在乒乓球台上的球风一样,一个跃身、一个杀板,扣球稳、准、狠,犯罪分子就等着认输吧。”宜黄县检察院干警告诉记者,在陶英华的带领下,他们深挖细查,清除了一批玩忽职守、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业“蛀虫”,在全县林业系统掀起了一场绿色“风暴”———

  桃陂乡林业工作站原站长熊勇儿,对其辖区内的山场,未安排监管员进行监管,致使“老虎山”山场的国家公益林及“东朝山”山场的林木被滥伐活立木蓄积累计1909余立方米。2007年下半年,熊勇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宜黄县检察院决定逮捕。

  新丰乡林业工作站原站长万云良,自2003年9月任职以来,未按规定对其辖区内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划片管理,也未安排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对相关采伐活动进行监管和验收,致使“大湾”山场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松树林被盗伐、滥伐活立木蓄积累计1357余立方米。2008年初,涉嫌玩忽职守的万云良被宜黄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8年6月,利用主管林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木材采伐指标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材料经销商、木材经营户和下属单位贿赂款15万余元的县林业局原局长张启旺、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涂旭文,也进入了该院干警的侦查视野。今年3月,张启旺、涂旭文因受贿罪,分别领刑有期徒刑五年、三年零六个月……

  陶英华介绍,2007年至2008年,他们共立案查处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占全院立案数的7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2件12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陶英华不断地启发干警。在她的带领下,宜黄县检察院的干警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个案预防工作,他们对发案单位在教育、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可行的检察建议。他们还协助发案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去年5月,宜黄县检察院制作了一期以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典型案例为背景的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不管,也是犯罪》,在抚州市电视台连续播出,并将专题片的光盘发放至县里各相关单位。他们还通过印发廉政明信片,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等措施,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去年8月,陶英华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加强林业工作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被县委领导采纳。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加强了林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取缔了一批无采伐许可证的小加工厂,堵住了不法分子销售、逃避税费的渠道,当年全县的林业税收明显上升。县委县政府还决定,对全县林业工作站站长进行轮岗交流。“县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后,涉林职务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的高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至7月,我们没有接到关于林业工作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陶英华告诉记者。

  今年3月,在宜黄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认真听取陶英华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后纷纷表示,宜黄县检察院在保护林木资源、打击涉林犯罪方面工作成效显著。陶英华和她的检察干警们,也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我们郁郁山林的法律‘守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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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陶英华离开了曾荣获许多省、市级先进荣誉的乐安县检察院,交流至宜黄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并被补选为宜黄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没变,可宜黄县检察院这个山区小院的现状,使她肩上的担子一下子重了不少。“院小人少,照样能为群众办实事。”陶英华对院里干警说。

  代表们的一番议论,引起了她的注意

  2007年1月,陶英华参加了宜黄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们的一番议论,引起了她的注意。“听说现在林业系统内部有些人的手不是很‘干净’,比如林木采伐指标,某些领导一级级下发给大家,大家分头转让卖钱,当做是一种福利。据说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有50到100立方米的采伐指标,每立方米最多可以卖到130元到140元钱。”

  陶英华当时记在心里。会后,她回到院里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侦查监督科将近年来受理的涉林批捕案件作个详细的统计分析。 

  很快,干警将统计结果分析出来:2005年共受理涉林批捕案件12件14人;2006年受理17件19人;2007年刚开始,就已受理了涉林批捕案件6件8人。

  细心的陶英华察觉出了数字背后的异样:这些案件全部都是盗伐、滥伐林木或者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没有一起是职务犯罪案件。

  “这就奇怪了。如果没有‘林耗子’们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是以权谋私的职务行为,涉林犯罪怎么会屡禁不止、如此猖獗?”陶英华分析,目前林木资源日益紧缺,木材在市场上的价格不断攀升、利润空间大,林业系统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握有实权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上也更加“走俏”,极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重点“公关”的对象。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受私情私利驱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林业监管职责,无疑就会助长盗伐滥伐等涉林犯罪高发的态势。

  办起案子来,就和她在乒乓球台上的球风一样 

  “林木资源是自然界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绿色财富,必须精心呵护,绝不能容许有人拿它博感情、谋私利。”陶英华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把深挖林业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一段时期的办案重点。

  逐渐地,那窝“潜伏”在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部门,靠山吃山、靠林啃林的“林耗子”们无处遁形,一一被宜黄县检察院的反腐护林“大网”网住。

  “陶检办起案子来,就和她在乒乓球台上的球风一样,一个跃身、一个杀板,扣球稳、准、狠,犯罪分子就等着认输吧。”宜黄县检察院干警告诉记者,在陶英华的带领下,他们深挖细查,清除了一批玩忽职守、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业“蛀虫”,在全县林业系统掀起了一场绿色“风暴”———

  桃陂乡林业工作站原站长熊勇儿,对其辖区内的山场,未安排监管员进行监管,致使“老虎山”山场的国家公益林及“东朝山”山场的林木被滥伐活立木蓄积累计1909余立方米。2007年下半年,熊勇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宜黄县检察院决定逮捕。

  新丰乡林业工作站原站长万云良,自2003年9月任职以来,未按规定对其辖区内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划片管理,也未安排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对相关采伐活动进行监管和验收,致使“大湾”山场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松树林被盗伐、滥伐活立木蓄积累计1357余立方米。2008年初,涉嫌玩忽职守的万云良被宜黄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8年6月,利用主管林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木材采伐指标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材料经销商、木材经营户和下属单位贿赂款15万余元的县林业局原局长张启旺、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涂旭文,也进入了该院干警的侦查视野。今年3月,张启旺、涂旭文因受贿罪,分别领刑有期徒刑五年、三年零六个月……

  陶英华介绍,2007年至2008年,他们共立案查处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占全院立案数的7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2件12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陶英华不断地启发干警。在她的带领下,宜黄县检察院的干警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个案预防工作,他们对发案单位在教育、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可行的检察建议。他们还协助发案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去年5月,宜黄县检察院制作了一期以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典型案例为背景的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不管,也是犯罪》,在抚州市电视台连续播出,并将专题片的光盘发放至县里各相关单位。他们还通过印发廉政明信片,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等措施,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去年8月,陶英华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加强林业工作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被县委领导采纳。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加强了林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取缔了一批无采伐许可证的小加工厂,堵住了不法分子销售、逃避税费的渠道,当年全县的林业税收明显上升。县委县政府还决定,对全县林业工作站站长进行轮岗交流。“县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后,涉林职务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的高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至7月,我们没有接到关于林业工作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陶英华告诉记者。

  今年3月,在宜黄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认真听取陶英华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后纷纷表示,宜黄县检察院在保护林木资源、打击涉林犯罪方面工作成效显著。陶英华和她的检察干警们,也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我们郁郁山林的法律‘守林人’”。

责任编辑: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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