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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耕还林工程于2000年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通过10年发展建设,全省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370.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55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880.8万亩,封山育林135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2.1个百分点。国家共投入政策性补助资金38.9亿元,使29.7万户农民从中受益,实现了兴林富民、绿美山川的目标。
生态得改善
在东部地区,通过对100多万亩20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控制水土流失面积达200多万亩,减少水库淤积4946万立方米,枯水期增加水库蓄水1亿多立方米,不仅延长了水库使用年限,而且较好地缓解了长春、四平、辽源等重点城市缺水压力,为保证全省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中部地区,为充分庇护好世界闻名的“黄金玉米带”,吉林省把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把被侵占耕种的农防林带、规划未建设的农防林带重新还林作为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防护功能。依托退耕还林工程在中部地区10年共营建防风固沙林130万亩,新建农田防护林1万多亩,全面提升了农田防护功能,使中部地区450万粮农安居乐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新贡献;在西部地区,为治理科尔沁沙地,吉林省将近70%的退耕还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安排在科尔沁。10年治理沙质耕地150多万亩,治理沙化、碱化、退化草地521.9万亩,每年还可以阻止碱化耕地2000多万亩,使植被盖度由治理前的不足20%恢复到90%以上,农民彻底告别了“三刮四种”和风沙满天的历史,一片片不毛之地焕发了绿色生机,白花花的碱斑变成了绿油油的草地,多年不见的隼、狐狸、天鹅等珍稀野生动物和防风、甘草等野生经济植物日益增多,水草丰美的草原生态景观重新展现,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农民得富裕
截至2008年末,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在吉林省共投入补助资金38.9亿元,使全省61个县(市、区)的29.7万农户从中受益,平均每户增收近3000元。工程的实施,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劳务输出和第三产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各项产业的大发展。据调查,退耕还林年创造季节性劳动就业18万人,劳务收入近15亿元。同时,各地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后续产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吉林、通化、白山、延边等地结合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红松果林、五味子、蓝梅、山葡萄、板栗等特色产业,努力增强发展后劲,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白城、松原等地把退耕还林与防沙治沙(碱)紧密结合,大力发展沙产业,营造山杏、桑树、白刺、枸杞、杞柳等治沙经济树种300余万亩,目前已初显经济效益,为发展沙产业探索了一条新路子;通化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根据当地药厂集中、药材需求量大的优势,大力推广退耕还林地林药间作模式,为退耕还林户每亩每年增加500多元经济收入;珲春、桦甸等县(市)利用退耕还林工程,成功引种培育“寒富”苹果,结束了吉林省高端苹果全部依赖外进的历史;龙井市利用退耕还林地大面积发展苹果梨,进一步壮大了“亚洲最大苹果梨生产基地”的发展规模和实力。退耕还林工程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促进了生态旅游业的大发展。吉林省西部地区优美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前往游玩,白城市1998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只有8万人,2006年剧增至70余万人,旅游收入从300万元增加到2亿元。
社会得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最大的社会效益是唤起全社会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首先,唤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人大审议通过了《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将生态建设提升到法律层面加以实施。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增加。2009年,省政府分别投资40亿元建设向海生态经济示范区,投资2.4亿元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这在吉林历史上从未有过。其次,唤起了各地政府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各地政府都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形成了各级政府抓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第三,唤起了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通过退耕还林,农民有了自己的林子,通过经营林地,农民看到了发展林业的巨大效益和潜力,变过去的被动造林为主动造林,积极争指标、抢任务,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政策优越、效益明显,社会各界也开始积极投资林业建设,涌现出了很多造林大户和个人林场,各种造林绿化基金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带动下,吉林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现代林业也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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