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耕还林实现生态和经济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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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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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试点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至2003年底已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60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7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32万亩,给农民群众兑现各项补助累计9亿多元,实现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三赢”目标。
科学管理退耕还林
广西是全国石漠化最严重省区之一,退耕还林是林业工作的重头戏。广西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科学管理,建立了区、地、县、乡四级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网络。
目前,广西已开发出“广西退耕还林数据管理系统”,将有关退耕还林小班的立地条件、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食兑现等方面的100多个因子输入数据库,可提供查询和输出各种管理表格,避免了人工抄写工作量大且容易错漏的弊端,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率和工程管理效率,为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兑现提供了长期、可靠的依据,目前已在全区各工程县推广使用。
广西制定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档案分类办法和管理制度,各项目县都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存放,规范了管理。
沼气池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农村烧柴问题是巩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制约因素。据测算,建设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年可产气400立方米,基本可满足四五口之家的炊事和照明用能需要,每年每户可节约薪柴2.5吨,相当于每年保护2亩森林资源,同时每年每户可增收节支1500多元。
广西把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优先安排给退耕还林工程县和退耕农户。近两年,自治区共投入资金1.7亿多元,全区退耕农户新建沼气池69万座,占新建沼气池总量的86%。
沼气池建设有效地开发了可再生能源资源,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巩固了退耕还林工程区特别是石山地区的生态建设成果,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发展产业确保退耕还林不反弹
为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的生计问题,确保退耕还林不反弹,广西把退耕还林与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结合起来,发展以八角、板栗、核桃、苦丁茶、喜树等树种为主的高效名特优生态经济兼用林。按每亩年纯收入500元计,全区这些林木每年可带来9亿多元收入,每个退耕农户每年因此可增收3000元以上。
广西的松香、桂油、茴油、栲胶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茶油、桐油、中密度纤维板产量也居全国前五位,茴油、桂油产量分别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并分别占世界贸易量的80%、30%以上。广西充分发挥这些经济林优势,加快发展林产工业,许多项目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形成了新的林业产业,或壮大了原有产业,确保了国家补助政策期满后,农民可通过林副产品销售获得收入,解决了退耕农民的后顾之忧。
速丰林是广西条件适宜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林的补充。广西300多万亩速丰林建成后,可增加活立木蓄积量2400多万立方米,林木储备效益达70多亿元。以此为基础,广西大力发展林纸、林浆、林化、木材加工业,从更长远的角度为退耕还林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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