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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情况看,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木材节约代用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还相对滞后。国办58号文件下发已三个年头,但具体的鼓励木材节约代用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二是国家在木材节约代用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推广前景的木材节约代用技术项目不多。三是木材节约代用管理机制不健全。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只有国家发改委资环司有指导木材节约代用工作职能,地方政府木材节约代用工作职责没有落实,工作力度相对薄弱,特别是相关基础数据非常欠缺。四是全社会对木材节约代用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我国木材生产、加工企业及木材代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将面临较多困境。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新的机遇: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及木材节约代用工作的重视,各项鼓励政策将不断出台并更趋具体;国家为扩大内需,必将加大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投资等等。在新的一年里,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国办58号文件确定的木材节约代用工作目标,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标准,扩大项目示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国庆60周年献礼。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紧政策研究。继续落实国办58号文件确定的“到2010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木材节约和代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在发改委等部门的指导下,加快鼓励木材节约代用具体政策措施研究与制订工作。一是抓紧完成《中国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政策大纲》的编制和发布。同时,尽快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国家鼓励、禁止和限期淘汰的木材节约代用技术、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二是组织完成《我国木材保护现状及政策研究》课题研究。三是研究启动《2020年全国木材节约代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研究建立木材保护行业准入制度。
(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完成《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木材节约代用标准计划。加快《木材节约代用管理规范》、《木材防腐规范》、《木材储存保管规范》、《木材改性规范》、《木材干燥规范》、《木材节约代用通用名词术语》、《废旧木材分类等级》、《节约代用木材计算方法和统计规范》、《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等木材节约代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推进“四大工程”。按照国办58号文件要求,加快实施木材加工机械数控化工程、木材保护工程、废旧木材再生利用产业化工程、环保型代木工程“四大工程”。年内再选定一批木材节约代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示范项目。突出抓好木材保护、废旧木材回收利用,重点推进机电产品包装、建筑施工机具代木,以及农作物秸秆、木塑、菱镁、竹材代木。继续建设国家木材保护技术开发与培训基地,完善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四)提高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一是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继续做好中国木材保护协会筹备工作,争取尽快成立中国木材保护协会或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支持中国模板协会租赁委员会、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发挥其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参与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全国木材节约代用专家顾问组指导作用。三是加快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完善木材节约代用信息统计和技术服务体系。
(五)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一是组织好2008年(上海)第五届国际木结构防腐技术产品展览会。二是承办好“第40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三是召开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专题研讨会。四是加强与国外木材保护等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六)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办好、管好中国木材保护网、中国木材检测网及《中国木材节约代用简讯》、《中国木材保护》杂志等宣传媒体。二是加强与中国建材报社合作,办好《节材代木》专版。三是完成《中国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实用手册》出版发行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木材节约代用相关技术与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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