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家具市场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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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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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特点及流行趋势
一、瑞典家具市场特点
1.对产品质量要求高。瑞典制造业一贯重视产品品质,对于家具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实行严格的检验标准,这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
2.市场的垄断性越来越强。宜家(IKEA)家具公司的崛起加剧了市场竞争。在瑞典,许多家具店为了扩大店面,纷纷从市中心迁到郊外或地价比较低廉的地区。
3.外国商品竞争力增强。由宜家公司首创的拆装式家具,在过去几十年一直非常畅销,现在已占民用家具销售量的30%以上。这一趋势对外国生产商很有利,可大大节省运输空间,降低运费,减少生产成本,使得外国家具产品在瑞典市场的竞争力增强。
此外,为了实现规模效益,家具店之间不断进行合并,自发组成销售集团。由此导致批发商的作用减弱,而外国厂家却能比较容易地直接进入瑞典市场。
4.热带硬木制家具减少。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商和经销商自愿达成协议,不再使用热带硬木进行家具制造和室内装饰。
5.零部件生产移至国外。从过去10年来的进口统计数据看,瑞典家具部件外购化的倾向非常明显,主要是从东欧和亚洲的低生产成本国家采购。瑞典厂家则把更多精力放在产品的开发、组装和销售上。
二、市场流行趋势
从总体来讲,瑞典人喜爱用轻质木材制造的家具。以瑞典国产松木、桦木、橡木和榉木为原料的家具一直很受欢迎,而且还将继续流行下去。金属、藤竹、塑料制家具现在也很流行,但不久就会过时。瑞典极其重视保护环境的国家,市场对于环保型林木制品的需求正在持续上升,采用被环保机构认可的热带木材制造的家具将会更多地出现。
进出口情况
各类家具在瑞典的市场占有率大致如下:住宅家具60%,办公家具17%,家具部件14%,厨房家具9%。瑞典家具业是一个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行业,国产家具只占其国内市场销售总额的30%多一点。瑞典家具行业的出口量大于进口量,多年来一直保持贸易顺差。
一、出口
2000-2002年瑞典家具产品的总出口额分别为85.4亿、86.8亿和85.1亿克郎(约合9.31亿、8.4亿和8.76亿美元),产品主要销往挪威、德国、丹麦、英国、芬兰和美国。以2002年为例,出口额超过10亿克郎的家具包括:餐厅或客厅用木制家具、其他木制家具和其他金属家具。
二、进口
2000-2002年瑞典家具产品的总进口量分别为50.18亿、53.98亿和63.39亿克郎(约合5.47亿、5.23亿和6.58亿美元)。最主要的两大类进口商品是:餐厅或客厅用木制家具和其他装软垫的木框架坐具,2002年进口额为13.6亿和12.7亿克郎(约1.4亿和1.3亿美元)。波兰是瑞典进口家具的最大供应国,占年进口总额的15%,2002年进口额已达9.74亿克郎(约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27%。其次是意大利、挪威、芬兰、德国和中国。
在住宅家具中,波兰是餐厅和客厅家具的最大供应国;带软垫的坐具主要来自意大利、波兰、挪威和芬兰;德国是其他家具构件的最重要供应地。卧室家具主要来自丹麦、挪威、法国、波兰和芬兰。藤竹及柳编家具的进口量不算大,但却有着稳定的市场,瑞典本国的产量已经减至最低限度,产品多来自印尼、中国和越南。
生产办公家具是瑞典的强项,本国产品占整个市场份额的15%,进口产品主要来自丹麦、意大利和德国。
2000-2002年厨房家具总进口量分别为1.7亿、1.9亿和2.4亿克郎(约合1853.9万、1839.3万和2469.1万美元)。厨房家具可按照用途分成两类:一类是用于建筑业的新建住宅市场,进口产品主要来自丹麦,其市场占有率达25%,其次是芬兰和挪威。另一类是用于为住宅更新厨房设备的替代品市场,产品主要来自德国和意大利。
分销渠道
一、住宅家具
瑞典住宅家具市场主要由三家大型零售商(IKEA、SKEIDAR AB、JYSK BADDLAGER)和四家自愿结盟的连锁店(AB MIO、EU-ROPAM OBLER SVERIGE AB、SVENSKA HEM AB、MOBELMAS-TARNA)所垄断。三大零售商中,以宜家(IKEA)公司的经营规模最大。AB MIO则是四家自愿结盟的连锁店中最大的一家,约有70家家具店。瑞典还有大约100家不参加任何销售联盟的零售商,他们以销售某类家具见长,但经营规模较小,因此很少自己直接做进口。
绝大部分零售商通过进口商购买外国家具。瑞典约有30家经营家具业务的进口商,其中多数是“瑞典家具进口商协会”的会员。此外,还有几家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批发商,他们有选择地专营某类家具,能够自己直接进口家具并承担因库存而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
外国家具出口商,可以选择不同的销售渠道进入瑞典市场:将商品直接出售给上述的大型零售商和自愿结盟的连锁店,或者通过中间商(进口商/批发商)来经销或代销。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很难判断哪种方式是最佳选择。原因是,如果直接销售给大型连锁店,双方必须签订独家销售协议以保证出口商不会将产品再卖给别人,因此出口商必须慎重选择零售商。如果由中间商经销则有可能将产品售给多家商店,不利于产生规模效应和树立鲜明的品牌特征。一般来讲,知名的大企业宜通过中间商来销售,不知名的中小企业采用直销的方式更为妥当。
二、办公家具
经营办公家具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办公家具应比住宅家具更耐用并更抗磨损;第二,厂家的生产能力必须具备相当大的规模,以便承接大宗订单。外国供货商要想成功地进入瑞典市场,必须找到一个非常得力的代理商(销售代表)或一个具有专业水平的零售商,如果能有一家自己的专营店将会更有帮助。代理商(销售代表)必须让设计师对厂家的产品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同时要为他们提供最新的价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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