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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买了地板,委托装潢公司施工,完工后不到3个月,地板面油漆开裂,呈现瓦片状,而生产商和装潢公司均推卸责任。近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森云木业有限公司退还徐先生货款1.47万元,并赔偿更换地板而产生的经济损失6000元,徐先生退还所购的地板。
地板竟成瓦片状
2005年3月,徐先生委托上海景特雅装潢设计有限公司装修新房。徐先生向上海森云木业有限公司订购实木油漆地板后,由装潢公司依据施工要求安装地板。然而,安装好后不满3个月,徐先生发现地板板面油漆开裂呈现瓦片状等现象,故通知该木业公司,木业公司派人员上门查看后认为该不良现象与己无关。徐先生与木业公司、装潢公司协商不成,又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未能解决。今年7月,徐先生诉至法院。
地板变形谁之过
徐先生诉称,因木业公司和装潢公司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责任。故起诉要求木业公司退还地板货款1.47万元、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木业公司辩称,产生此现象的原因诸多,并非产品的质量问题。故不同意徐先生的诉讼请求。装潢公司辩称,装潢合同中约定,如徐先生采购的材料质量有问题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地板出现的不良状况是地板质量有问题,与其装修施工无关,故也不同意徐先生的诉讼请求。
举证不能遭败诉
法院认为,徐先生家中的地板出现不良状况,因举证责任在木业公司,现木业公司举证不能,法院确认属产品质量问题,故木业公司应承担退货的义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徐先生提出更换地板而必然产生租房费、搬场费各1000元,法院予以支持。当事人共同确认更换地板所需材料、人工费为4000元,法院予以照准。据此法院做出以上判决。
纠纷分析:本案争议焦点是徐先生家中地板产生瓦片状变形及漆面开裂的原因。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后,举证责任在木业公司,法院要求其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证书,但其无法提供,且在举证期限内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因此,法院认定徐先生家中地板产生的不良状况是地板质量不合格,木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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