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考察团赴芬兰瑞典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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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4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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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借鉴北欧国家林业建设先进经验,经省政府批准,由安徽省林业厅组织赵波同志带队的安徽林业考察团一行七人,自6月29日至7月12日,先后对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的林业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团先后与芬兰森林发展中心(TAPIO)、瑞典政府投资促进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进行了大量现场参观,受到了很大启发,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要扩地造林,强化生态保护。素有“千湖之国”美誉的芬兰,内陆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0%,有18.8万个湖泊,海岸线长达1100公里,为了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国家鼓励利用湿地造林,并给予补助。同时,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法律规定在采伐迹地中每亩必须保留5株左右的非经营树种,河流、湖泊周边3米以内的林木禁止采伐,全国建有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400万公顷,约占森林面积的15%。对保护区内和依法禁止采伐的林木,由国家依据林业法、自然保护法、赔偿法对林权权利人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二是要科学育林、合理利用。瑞典、芬兰长期坚持定株采伐、小面积皆伐的合理采伐方式,并保护好下种母树和林下幼树,做到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及时更新还林,基本实现了森林资源从幼、中龄林到近、成熟林的类法正林状态。瑞典的森林蓄积量从1924年的15亿立方米上升至2000年的30亿立方米。做到了森林资源越采越多,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实现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科学的采育技术和丰厚的森林资源,促使并保证了这两个位于地球北部寒冷地带的国家长期处在世界森工大国的地位,其造纸、人造板等木材产量和出口量一直排名世界前列,林业取得了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体系建设的双丰收。
三是指导、服务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瑞典、芬兰两国林业行政职能主要定位在制定政策、法规并对私有林主进行培训和指导上。他们根据国有、私有的不同归属,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办法。对国有林的管理方式比较单纯,有关具体业务工作,主要通过招投标,委托专业公司完成。瑞典、芬兰的私有林都占绝大多数比例,因此,私有林经营的好坏,对两国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私有林的采伐自由度较高,林业主管部门对其没有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而是实行采伐前的申报备案制度。但政府规定:采伐必须符合森林经营方案,并及时实现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为了保证私有林主能够自觉地科学、合法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在经营森林的同时保护环境,两国都制定并实施了对私有林主的培训和指导计划,并做到专人负责,直接与林场主面对面地进行培训、指导、协调与沟通。交流中得知,两国都没有严格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森林采伐量主要取决于十年一度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程序要求非常严格,力求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所发生的费用,国家给予50%的补贴。私有林场主都很积极主动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四是城乡一体,实现全面绿化美化。瑞典、芬兰城市绿化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并通过重点绿化工程将绿化点分布渗透到城区各处。受北欧城市街道比较狭窄的限制,在城区建造森林公园、街头和街心绿地,在主要街道栽植行道树。同时,为了增加绿量和提高生活品味,单位和个人都比较重视室内绿化。通过建造采光玻璃屋顶,在室内栽植高大乔木,并普遍在窗台摆放各类花卉,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城市的绿化规划,注重与自然、历史、文化的统一、协调,做到居民一出家门就能够见到绿地。同时,使城区的绿地向郊区延伸,与城郊的森林系统相连,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绿化增绿,彩化添美。瑞典、芬兰两国的森林覆盖率虽然很高,到处可见森林,但是由于针叶树种占80%以上,显现的景观有些单调。为了使国土更绚丽、环境更美好,近年来,两国在彩化上下了功夫。在通道两侧和城镇周边的林缘地带,通过天然下种、人工播种和间针留阔等办法营造阔叶林带。使之每逢秋冬时节,槭树、橡树、白桦等树叶自然变色,红橙黄绿,色彩缤纷。驱车行驶其间,顿觉心旷神怡,如游画中。
五是亲近自然,和谐相处。瑞典、芬兰是近自然国家。在治林和治绿上,表现为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强烈意识以及遵循自然规律、自然地理、地形和生长状况的近自然经营法则。为方便居民亲近自然,政府创造很多便利条件。虽然森林有公有和私有之分,但是,国家法律规定:人人可以自由地进入任何一处森林、公园、绿地游憩,而不需申请或付费。两国十分重视生态教育,并从少儿抓起,在园林绿化和林业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于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公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普遍较高,没有盗伐林木、取材牟利现象。北欧人热爱自然,喜欢亲近自然、回归自然,许多房屋建在湖边林中,远远看去依然森林遍布,只到眼前才能发觉原来林中居民甚多,人们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熏陶。城里人周末闲暇之际,到郊外森林漫步、锻炼或为小动物、鸟类喂食。虽然常见大雁、野鸭在水面戏游,松鼠在林间戏耍,但是,没有恐吓和伤害小动物的现象发生。因此,这里的动物都不怕人,见人不躲,反而亲近。北欧人热爱自然,亲近自然、回归自然,尽享大自然的熏陶,人与动物、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北欧林业与生态环境建设状况,引发了考察团成员的深刻思考,考察团一致认为应该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强生态教育,提高全民生态道德素养。尽管保护森林、重视生态、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在我国、我们身边逐步得到重视和提高,但与北欧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还不时发生乱砍滥伐、违法侵占绿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发生,并且屡禁不止,这与人们的道德、文化素质以及绿化、生态保护意识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首先应加强法制建设,高度重视生态教育工作,并从娃娃抓起,将之纳人中小学基础教育内容。其次,应加大绿化和生态建设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宣传媒体进行公益性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再次,在城市公园、大型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区等人们游憩频繁的地方,主管部门应采取向游人发放宣传教育资料的方式,不失时机地向公众宣传绿化与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二要努力实现人居环境与自然的和谐。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目标。人与自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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