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严格木材加工企业管理
0收藏0评论
2003-07-09 06:00:00
阅读量:1491分享量:0
最近,赣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坚持制止未经批准新上木材加工项目的紧急通知》,对木材加工企业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把木材加工企业的审批关。凡引进木材、毛竹加工项目,新建和扩建年耗木材500立方米,或毛竹5万根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源和产业论证;引进年耗材500立方米,或毛竹5万根以下的加工企业,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论证可行后,核发木材加工许可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方可立项建厂;二是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加工,强化监管;三是各级林业执法队伍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木材加企业收购、运输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四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坚决禁止资源消耗破坏型项目和高污染项目。

绿家居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绿家居官方微信(greeninhome)
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