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竹产品专利纠纷案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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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0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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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吉1600多家竹制品企业和15万竹农来说,今年8月28日将是一个非常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县竹产业协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7432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正式宣告江苏省许某2001年6月13日申请的01333737.8竹地毯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这标志着一直困挠安吉千余家竹产品企业生产长达二年之久,已造成我县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专利纠纷案终于依法突出重围,取得了首战告捷的佳绩。
2001年以来,江苏的许某将安吉竹产业几乎所有最简单传统主打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共17项,涉及到安吉出口的70%以上的竹产品,许某从2004年4月份以来,以盯梢跟踪的方法,使安吉先后有50余个集装箱被上海等地海关查验,15个箱柜被扣。同时,许某利用各种场合向国外客户(包括安吉海外客户)大肆宣传其专利,进一步抢夺安吉企业国际市场,致使我县竹产品出口企业陷入减产、停产甚至倒闭的困境,全行业外销链条面临崩溃,出口创汇损失惨重,直接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安吉15万竹农以及向安吉供竹的全国相关竹产区农民利益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连锁引起一系列关乎社会稳定的危机。该案已引起了各级地方政府、国内知识产权界和众多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根据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县竹产业协会牵头组织百余家龙头企业依法展开了自我保护行动,为了收集使用在先或公开在先的有力证据,协会组织人员一方面远赴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另一方面踏遍了国内6省19个竹产地,以及北京、上海、杭州等各大图书馆,同时聘请上海、杭州等地知名律师,积极应对许某向安吉企业提起的多项侵权诉讼。经过口审,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直角长方形为地毯常见的一种几何形状,竹地毯包边的作用是防止竹条脱落和维护安全,包边宽窄可以按需制作,竹条的宽细选择均为竹制品领域的惯常设计。竹地毯和竹席用途相似,所属产品种类相似,两者的使用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该专利与1993年安吉公开发表过的竹席外观设计相似,决定宣告该专利无效。
虽然我县竹产品专利纠纷案取得了首战告捷的佳绩,然而要彻底解决系列专利纠纷案,我县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这次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对我县来说是一个特大喜讯,可对江苏的许某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江苏许某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进入诉讼程序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还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且这次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仅仅是许某17项竹地毯外观设计中的1项,尽管其它16项外观设计大部分是相似的,但无效其它16项还是要经过很长的法律程序。“我们已从被动挨打走向主动出击全面反攻阶段!”县竹产业协会秘书长乐叶俊告诉笔者, 6月17日已经对江苏许某的另1项专利号为01327310.8专利提起了无效请求,同时启动了两年来货物被扣企业反诉赔偿和其它专利无效请求的法律程序。
记者手记:纵观这起专利官司,也给人们有益的启示:其一,知识产权知识需要进一步弘扬和普及,无论是企业主还是政府领导者以及广大民众,都要做知识产权的明白人。其二,知识产权既是一种武器,又是一种手段,既要作为防御,又要作为企业的经营资源。其三,知识经济之争实际上是知识产权之争,谁取得了知识产权谁就拥有主动权,没有知识产权就要被动挨打。其四,外观设计专利不同于发明创造专利,对那些利用流传于世、司空见惯的技术拿去申请专利、再用这个专利去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要沉着应对,学会使用证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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