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局集中整顿造纸企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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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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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治污”二字一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面临现实的困难。
9月6日下午,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到益阳某县一造纸企业。在检查组来到之前,该企业已停产整顿,企业老板和一些职工满腹牢骚:“职工子女要上学,都等着发工资,不开工怎么办呀?”出于利益因素,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同样不希望关闭这些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企业。一位地方官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县年财政收入约为1.2亿元,其中光造纸业一项收入就达4300余万元,如果关闭这些造纸企业,就意味着全县将损失1/3以上的财政收入。
省环保局在对全省造纸业的调研中发现,生产规模越小的企业,其处理废水的成本就越高,被调查的10家年产纸量在1万吨以下的造纸厂,年平均实现利税128万元,而将这128万元全部用于治污也远远不够,这些小造纸企业就是典型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得经济效益。
治理之难:企业偷排、监管乏力和地方“土政策”严重影响环保执法
9月5日,当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到湖区某县一造纸企业检查时,该企业临时开动其经常“睡大觉”的污水处理设备,造成污水处理正常运作的假象,以蒙蔽检查组,后被检查组一眼识破。在洞庭湖区某市向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的汇报会上,一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少数地方的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造纸业的严重污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弄虚作假,检查组来了以停产、开启治污设备蒙蔽检查,检查组走了以后照样直排、偷排。”
对于一些湖区百姓对环保局失职的指责,一位基层环保部门领导对记者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环保部门及时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制处置权,因而执法难度大。市州一级和县市区一级分别只有5万元、1万元处罚权,处罚金额远远小于其违法所得。环保部门属于横向管理单位,人权、财权都在当地,谁敢与当地政府过不去呢?”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重GDP、轻环保,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之名,出台了“一费制”、“零检查园区”、“挂牌保护企业”等“土政策”,干扰了正常的环境执法,甚至为环境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
治本之策:整合、产业调整与依法治污并行
难道环洞庭湖区的发展就必须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吗?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彭根南对此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出路在于“整合”。
彭根南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资料:“以造纸业为例,年生产规模在10万吨以上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其碱回收装置所产生的收益,可以满足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转开支,并有一定的盈利;而年生产规模在1万吨以下的小型制浆造纸企业,其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仅远远低于它给环境造成的损失,而且也无力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和支付运转所需要的费用。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洞庭湖区的小型造纸厂都由已达到环保要求的泰格林纸集团整合,那么不但小纸厂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单位资源产生的效益也会直线上升。”
湖南文理学院环洞庭湖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董明辉教授则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缓解。董明辉教授根据洞庭湖的历史地位和资源特点,为其规划了几种适合湖区的产业形式,即:生态种植、畜牧业、淡水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这些产业充分考虑了洞庭湖区域的资源优势,而且产生的污染较小,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目前湖区存在的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应当成为洞庭湖区发展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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