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木制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一些木制品开始征 id
2006-11-17 16: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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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下发的国家财税[2006]139号通知,将多项木制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海关总署[2006]63号公告,也对一些木制品开始征收出口关税,两项政策引起木制品加工贸易企业的极大关注。业内人士提醒相关企业,要迅速适应变化,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
据了解,此次国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主要是对加工贸易进行宏观调控。被列入征收出口关税的木制品主要包括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指接板等品种,税率为10%。
目前,海关部门已经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分析了这两项政策,召集有关企业进行座谈,解答相关问题。业内人士建议,针对此次征税品种多是粗加工产品的特点,相关企业不要对国家政策进行盲目揣测,当务之急应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生产高端产品,同时近期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预留价格空间,随时注意汇率变化,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