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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启动“绿盾三号行动”,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等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森林公安积极投入,破获了一批盗伐木材案件,一批逃犯或投案自首,或被抓获。
“绿盾三号行动”初期,江西省森林公安遴选出的12起典型涉林案件,作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其中8起被列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目前,这12起挂牌案件已全部成功侦破,涉案人员中已有11人被判刑,11人正在移送起诉当中,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业“严打”行动服务林权制度改革
“绿盾三号行动”特点明显,是在林改后开展的一次针对性非常强的林业“严打”行动。
此次行动把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之一,有利于坚持打击木材流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另外,这次行动要求非常明确,尤其对参战部门间的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加明确了打击整治的对象和范围。
在“绿盾”一号、二号行动结束后,今年开展的“绿盾三号行动”的重点也很突出。突出了服务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森林公安在加强执法、促进林业改革方面的职责;突出了巩固“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要求森林公安必须有所作为;突出了维护林业正常经营秩序,确保林业经营置于依法监督之下;突出了保护珍稀植物和对重点区域治安环境的整治。
行动开始时,江西省森林公安局明确要求,各地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森林公安民警,紧急行动起来,努力打好“绿盾三号行动”的攻坚战。力求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操作上“三位一体”,在行动上步调一致。同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方面,要紧盯重点打击目标不手软,全力打击乱采、乱挖、乱毁、乱运、乱销和乱占的“六乱”行为,出手要准、下手要狠、收手要快。另一方面,要抓住重点清理区域不放过。突出对“一点”(伐区及其他木材采伐点以及采石、采矿场点)、“两所”(木材运输通道及转运场所、木材经营加工场所)、“三地”(工业园区及毁林开垦地块、高速公路木材检查站及其周边地区、大苗移植基地)进行清理。
此外,要有序推进,力求实效。“绿盾三号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必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奋力夺取整个专项行动的全面胜利,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密切部门配合;要实行分类指导;要严守行动纪律,严禁警令不通,严禁擅自为战,严禁唯利是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绿盾三号行动”有序、有效推进。
盗伐林木潜逃6年民警赴安徽擒嫌犯
6月初,“绿盾三号行动”正式打响。很快,全省各地捷报频传,一批逃犯或被抓获,或主动投案自首。
2003年11月,浮梁县人金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当地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2004年9月,在浮梁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宣布逮捕后潜逃。在金某潜逃的近6年间,浮梁县森林公安机关对金某的抓捕工作始终没有放松。“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以后,浮梁县森林公安局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多方收集金某逃逸的信息,终于得知其在安徽省祁门县出现过。在祁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江西、安徽两地森林公安民警联合行动,将其抓获。
2006年,宜黄县凤网镇人罗贤舟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承包的本县圳口乡“屋脊”、“凹上”、“芒坑”等山场滥伐杉木106立方米。案发后,罗贤舟外逃,民警多次抓捕未果。“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以后,宜黄县森林公安结合“大走访”活动,将罗贤舟的父母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宣传投案自首的政策。在民警感化下,罗贤舟终于卸下思想包袱,主动来到宜黄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法院经过审理,以滥伐森林罪依法判处罗贤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3月至6月,广昌县尖峰乡小坑村岭下组村民徐恒和、刘梅发、徐长发合伙承包尖峰乡沙背村坳背组“黄山”山场林木,在仅办理46.15立方米采伐指标的情况下,砍伐林木459立方米,滥伐林木412.85立方米。案发后,3名犯罪嫌疑人潜逃。“绿盾三号行动”开展后,广昌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启明行动”,多次组织民警到徐恒和等人家中做其家属工作,督促徐恒和等人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徐恒和、刘梅发分别于6月8日和6月18日投案自首。
此外,“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以来,赣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始终把抓捕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作为扩大行动战果的有效手段,在全市组织实施“追逃犯,破积案”攻坚战,明确追逃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追逃力度。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积极行动,通过“上网”追逃,布控抓逃、敦促投案自首等多种手段,先后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含投案自首)20人,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战果,一批积案得以顺利告破。
盗伐树木被发现打伤护林员运走木材
在“绿盾三号行动”中,全省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盗砍树木案件。
2005年2月至12月,浙江省缙云县溶溪乡溶溪村村民丁某为加工活性炭,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江西省万安县枧头镇龙口区山场滥伐天然阔叶林烧制活性炭,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此时丁某早已畏罪潜逃罪。
“绿盾三号行动”开展后,此案被列为吉安森林公安局市级挂牌督办案件,万安县森林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追逃力度,在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的大力配合下,于6月17日将藏匿在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的丁某抓捕归案。此案宣告侦破,现已移交公诉机关起诉。
今年5月底,乐安县森林公安局谷岗所民警获取重要线索:一个外号叫“密仔”的谷岗人,自2008年底以来,多次窜到宜黄县与乐安县交界的黄陂镇境内及谷岗边境山场盗伐、盗窃抢劫林木。
乐安县森林公安局经初查后立即组织民警进行立案侦查,很快将“密仔”捉拿归案。经查,2008年8月6日,“密仔”名叫欧阳毕峰,他谎称到自己承包的山场砍树,雇请7位村民,到当地一林场盗伐树木约5立方米,正欲装车时,被护林员发现制止。几个月后,他再次来到林场,将林场存放在路旁的约3立方米木材装上车,被护林员发现。“密仔”不但不停止违法行为,反将护林员殴打成轻微伤甲级,并将这些木材运走销赃,得赃款1700元。今年4月8日,欧阳毕峰与另一人陈某,将别人置于路旁的5立方米木材偷走,得赃款3000元。目前,欧阳毕峰与陈某已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12起挂牌督办案件均告破
“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之初,为找准行动的切入点,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遴选出12起典型涉林案件作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其中8起被列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
这8起案件包括,2009年5月10日,乐平市塔前镇下徐村村民无证采伐林木544.91立方米;2008年下半年开始,奉新县干洲镇10余人结伙,砍伐湿地松共计140余立方米;2006年4月,靖安县罗湾乡一村民将自己山场里的南方红豆杉在主干处环形剥皮,导致树木死亡;2008年5月以来,分宜县10余人盗伐山场林木129.23立方米;2009年4月至6月,修水县四都镇熊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雇人砍伐杉木110立方米;2008年以来,三清山6株红豆杉被盗,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外逃;2007年6月开始,赣县人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赣县五云镇开挖山体采石,非法占用农用地56.8亩;2008年12月10日,新建县石岗镇李某等人擅自将一株树龄百年以上香樟开挖出售。
为确保挂牌案件侦破工作顺利进行,省森林公安局出台了强有力措施,将这12起案件分别明确督办责任局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领导牵头、处室包案、责任到人的方法,组织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骨干力量,攻坚克难。由于措施得力,目前,12起挂牌案件已全部成功侦破,涉案人员中已有11人被判刑,11人正在移送起诉当中,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7人在逃,森林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力量全力追捕。
这12起挂牌案件的成功侦破,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推动了“绿盾三号行动”在全省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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