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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分类、指标和检验方法
根据目前强化木地板行业的具体情况,将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分为两类,即E0级和E1级,相应指标确定为≤0.5 mg/L和≤1.5 mg/L;检验方法与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相同。
修改了表面耐磨的分类、指标
强化木地板实际使用情况表明,当强化木地板的表面耐磨性能为≥4 000转时也能满足一定场所的使用要求;新标准对表面耐磨进行重新分类,将家用型分为家用Ⅰ级和家用Ⅱ级,其中家用Ⅰ级指标为≥6 000转,家用Ⅱ级指标为≥4 000转。
删除了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指标
根据在使用过程中强化木地板表面一般不会接触到水蒸气的实际情况,起草小组认为该项指标可不作为考核强化木地板性能优劣的指标,修订时删除了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指标。
修改了吸水厚度膨胀率的试件制取、性能指标、检验方法
强化木地板吸水后边部膨胀与产品的使用寿命相关性较强,2000年版标准吸水厚度膨胀率的检验方法不能较好地仿真产品吸水后的实际表现,起草小组选择了与欧洲标准EN1 3329-—2000接轨的方案,新标准修订采用EN 13329-—2000的试件制取、试验方法和性能指标。
修改了静曲强度性能指标
原标准中静曲强度分为二个指标,其中优等品、一等品指标为≥40 mPaMPa,合格品指标为≥30 mPaMPa。由于强化木地板一般采用悬浮式铺装,对静曲强度要求不是很高,因此进行了适当调整,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35 mPaMPa,试验方法中的试验跨距依据GB/T 17657-—1999。
修改了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
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与EN 13329-—2000接轨,修订为≤0.9 mm。
修改了表面耐龟裂性能指标
2000年版标准中表面耐龟裂分为二个指标,根据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证明,强化木地板产品一般能够达到0级,即用6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纹,因此取消了1级指标。
修改了抗冲击性能指标
2000年版标准中抗冲击性能分为二两个指标,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表明,80%以上的强化木地板产品均能达到9 mm以下,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10 mm。
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
实践证明,如果材料和生产工艺选择不当,在使用过程中强化木地板表面容易出现变色,这种缺陷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根据同类产品标准要求,新标准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其试验方法,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与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相同。
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的内容
为了保证检验表面耐磨砂布的统一性和终点判断的准确性,参考EN 13329-—2000的规定,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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