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材料十项国标 涂料超标不得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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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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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装修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让人避之不急。为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国家标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了解,这10项国家标准基本上规范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木家具中有害物质、壁纸中有害物质以及地毯中的有害物质的限量等。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这10项标准发布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企业、经销市场、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室内装饰装修公司应严格执行这10项国家标准,同时消费者可用标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开始执行这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将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国家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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