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 北京市场难见家具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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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1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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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已于10月1日实施,可记者昨天调查时发现,京城家具市场难见家具产品说明书。许多厂商表示,对新标准的适应还需要一个过渡期,相关制度正在建立之中。
以往,家具和一些普通的日用百货一样,没有说明书。不过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具,必须执行新出台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出售时要具备使用说明,并须标明甲醛释放量。说明书中还要介绍家具用途、适用的环境条件以及有关材料、环保方面的内容,否则厂家将受到处罚。
昨天,记者在居然、大钟寺等各大家具市场转了转,发现绝大部分家具仍未附带使用说明书,甚至有销售员竟然称不知道有这个新规定。在南城一个大型家具城里,记者表示看中一套红木家具,提出看一下说明书时,销售员说:“家具哪里有什么说明书!往家里一放不就是了,难道还存在不会使用的问题?”在另外一个品牌前,记者明确了自己的身份,想了解是否配有说明书,销售员称,说明书是和家具一起放在包装箱内,送货上门后自然就可以看到。不过,这位销售员自始至终也没拿出说明书来给记者看一眼。
随后记者拨通了华美家具公司的电话,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虽然大部分家具生产厂家都已知晓相关规定并作了准备,但要从10月1日起就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对很多厂家来说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起码需要一段过渡期。现在包括他们在内的品牌家具厂商都在按照国家标准筹备运作,可是具体如何出示产品说明以及如何规范,也正在讨论中,如说明书是每件家具提供一个还是每套提供一个、一套家具拆卖说明书怎么给等都还没有具体规定。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还不知道家具使用说明标准已颁布,并不在意所购买的家具是否具有《使用说明书》。中国家具协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今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家具,将有一年的过渡期,而10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则必须附有说明书。因此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应了解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如是10月1日以后生产的一定要索要产品说明书,如果没有,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应注意保留使用说明书,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10月1日前产的家具有一年的过渡期,但现阶段恰好是商家争夺消费者的大好机会,抢先使用说明书,能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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