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行第二轮林产工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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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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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林产工业第二轮改制工作宣布告捷。此举,标志着这个局林产工业第二次清产核资结束,改制步伐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这个局11个林产工业“同胞兄弟”,在与“母体”林业局“分家”两年零9个月后,为赢得企业法人资格重新较量,2001年初,这个局第一轮林产工业改制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中率先进行。11个厂家“另起炉灶”,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减轻了企业负担,盘活了部分固定资产,各厂家以股份制与租赁经营的方式,自担风险闯市场。经过近3年的经营,一部分法人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具备了更强的竞争实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2004年末第一轮租赁期结束。林业局经过第一轮改制的具体实践,确立了第二轮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原有9个林产工业厂家实行租赁经营的基础上,将企业入股的大华木业公司、佳源木业公司进行公司改制,实行租赁经营。第二轮租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价方式运行。经过激烈竞标,该局原大华公司八厂被原公司副职易主,九厂被原企业下岗职工、现地方民营企业家一标中的。原一厂、二厂、三厂、四厂、红岩木制品厂等厂家被原承租人承租。本次改制合同期5年。林产工业全线改制为企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企业回避了经营风险,盘活了固定资产,促进了资金回流,年可创净收益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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