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应与其他热带原木产出国开展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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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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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对利比里亚木材禁运时间延长,国家林业局提出
国内企业应与其他热带原木产出国开展贸易
本报讯 近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607号决议,决定对利比里亚采取的木材禁运措施延长至今年12月21日。国家林业局提出,要加强行业引导,在目前国内市场对热带原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国内企业与其他热带原木产出国开展贸易。
利比里亚森林资源丰富,是主要的热带木材生产国和出口国,大部分木材出口欧洲市场,2003年前我国从利比里亚进口木材增速较快,当年的进口量为39万立方米。从2003年7月起,为防止非法木材采伐和贸易造成利比里亚及其周边地区局势混乱,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478号、1521号、1579号决议,对利比里亚木材采取禁运措施。
国家林业局接到外交部通知后,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国内从事木材进口贸易的企业予以关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国家林业局已配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做了相应禁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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