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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青山,茫茫林海。走进全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永丰,但见处处是美景,满眼皆绿色。
2005年,永丰县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核心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这场由“山底”到“山顶”的变革,给林业发展带来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富裕了林农,激活了林业,稳定了林区,实现了活一方经济、富一方林农、促一方和谐、保一方生态的目标。
变化一:明晰产权破解难题
永丰县是全省林业重点县,有林地面积29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6%,位居全省前列。林改前,由于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林农得不到种树的好处,一些人对集体的林木放任不管,盗伐、滥伐猖獗。即使发生火灾,也是扑火人少,观火人多。
林改后,全县集体林分山到户,并确权发证,经营主体地位明确,大大激发了林农保护资源、发展林业的热情,“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成为自觉行动。很多林农在自己的山场或自己承包经营的山场设立护林告示牌,开放防火林带,加强巡山护林。不少村组还自发成立了各种各样的护林防火协会,协会成员轮流上岗巡山,不让带火人、吸烟人进入林子。
在永丰县林改到位的地方,过去一直困扰集体林区的“管理难”、“护林难”、“防火难”等几大难题被一一破解,森林火灾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现象也大幅减少。
为让山林绿起来,让林地活起来,让林农富起来,县林业部门积极转变职能,致力于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备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开放的林业投融体系、高效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合理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强有力的林业保障体系,从而构建起林业发展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变化二:由“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
中村乡梅仔坪村林农肖文平将刚刚领到的林权证和自己的结婚证一并珍藏。他有责任山和自留山370亩,林地勘界勾图后,他带领全家劳力上山整地。肖文平说:“林改,让我们吃上了定心丸,林子就是自己的绿色银行啊!现在林权明晰了,搞林业也没了负担,种树栽竹一定有利可图,我要好好干一场。”
中村乡党委书记钟国兰告诉笔者:“林改后,我们这里户户有竹山,人人有竹林。现在林农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特别高,早出晚归垦复竹林,去年今春,全乡改造低产毛竹林8193亩,比任何一年都多。”
永丰县在明晰产权、选择经营形式中,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让群众自主选择。截至目前,全县2645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了林改任务,占改革任务村总数的100%,完成明晰产权、外业勘界勾图287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由于明晰了林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释放了被束缚的生产力,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开发的积极性,激活了一度沉寂的山林。林农由过去的“要我造林”变为现在的“我要造林”,甚至争山造林,争苗造林。许多木材加工企业把林地当作第一生产车间,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合作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目前,全县造林面积达到4.8万亩,创下了近年造林数的新高。
变化三:林改让林农得实惠
走进瑶田镇湖西村,只见村里房前屋后,处处都贴着“减轻林业税费,维护林农权益”、“林权落实到户,植树造林致富”等醒目标语。村民李水根乐呵呵地说:“林改前,我们卖一立方米12公分径级的木头,实际只能得到140元;林改后,镇、村取消了山价款,木材可以自产自销,减少了中间环节,同样规格的一立方米木头比以前多得150多元。林改最大的受益人是林农。”
林改中,该县取消了木竹农业特产税和县、乡(镇)、村出台的所有涉林收费项目,调整了育林基金的平均计费价格和集体林育基金的分成比例,规范了增值税、所得税征收范围,林农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征收所得税。通过落实“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去年全县林改直接让利林农2513.58万元,林农户均增收360元。
木竹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强迫和阻碍林地、林木流转,是多年来制约林区经济发展的两大弊端。而放活经营和规范流转,是“治疗”这两大弊病的良好。一方面,永丰县严格执行放活经营的林改政策,彻底打破木竹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局面,产销直接见面,价格随行就市,木材行情看好,销售价格一路攀升,与林改前相比,每立方米木材升值80元至100元。林改,让林农一身“轻”,真正得到了实惠。另一方面,为了让山林真正活起来、动起来,永丰县建立了产权交易中心,筑起了林木、林地买卖的交易平台。林农可在此对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流转。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使管理更加高效,林权流转更为顺畅,促进了林地、林木价值的提高,实现了由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
林改结硕果,林区尽欢颜。伴随着这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逐步到位,永丰林业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的发展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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