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对自中国进口的中密度纤维板和胶合板征收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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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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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以色列工贸部贸易征管司通知我驻以经商参处,称以方根据其贸易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以海关对进口自中国的中密度纤维板(税号:44112900.4)和胶合板(税号:44121320.4和44121930.0)征收89—129.71美元/公斤担保金的临时措施。2004年12月22日,以工贸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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