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企业需获生产许可证才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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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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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木地板市场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局面,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正会同国家人造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对木地板行业进行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地板质量有望从源头得到保证了。
据了解,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强制的,只要国家公布某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否则就关、停、并、转。根据《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规定,地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5年,各地区质检部门将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管理。目前,全国已有100余家强化地板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北京已经有四五家强化地板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海帝地板公司董事长王启富介绍,自建厂初期就建立的“全程质量监控系统”,与国家质检总局审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七项指标:质量管理、生产资源管理、技术管理、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文明安全生产等基本一致,所以,海帝地板顺利通过了审查并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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