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规定木竹加工企业要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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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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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规定,从今年开始,凡从事木竹加工的企业,必须植树造林,营建自有原料林基地。凡年耗材500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加工企业,今年必须建设原料林基地300亩以上。最近,该市组织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核查,在全市158家木竹加工企业中,有69家企业由于没有完成今年春季植树造林任务,被要求限期整改;有4家企业拒不执行规定,被直接要求停产。
与此同时抚州市还规定:对企业租赁残次林山场进行低产林改造建设原料林基地的,可单独编制经营方案,并对残次林改造采伐指标确保优先安排;各种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尤其是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和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在规划设计中对工业原料林进行倾斜,重点支持企业建设原料林基地。
处罚与支持双管齐下,激起了企业植树造林的热潮。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是生产高密度纤维板的大型木材加工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受原料供应的困扰,现在该企业大举投资造林,今年营造工业原料林基地3万亩;瑞森林产(江西)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造林,现已造林7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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