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定“十一五”期间各地年森林采伐限额
0收藏0评论
2006-09-04 06:00:00
阅读量:1313分享量:0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下达该省各地“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江西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1815.3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采伐限额953.6万立方米,折合木材593.6万立方米,非商品材采伐限额861.7万立方米;毛竹采伐限额19698.48万根。分解下达给各设区市限额总量1723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861.3万立方米,折合木材536.1万立方米,非商品材采伐限额861.7万立方米;毛竹采伐限额19646万根。这一限额与“十五”时期相比,总量明显增加。
省政府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责,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批准下达给各地的“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森林和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等违法行为,扎扎实实把全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落到实处。
《通知》同时批转了《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意见》。

绿家居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绿家居官方微信(greeninhome)
发表评论
发布